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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2019-01-30 浏览次数:3031次

——湖北省农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周胜利

为加快湖北乡村产业发展,实现湖北省产业振兴,湖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大力实施《湖北省“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和《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用3至5年时间,推动湖北乡村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快实现湖北乡村产业振兴。

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夯实乡村产业的基础
调优调新产业产品结构,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传统产业发展活力。一是统筹调整粮经饲种植结构。按照稳粮、优经、扩饲的要求,加快构建粮经饲协调发展的种植结构,通过稳定水稻、小麦等粮食生产,优化经济作物品种和区域布局,巩固主产区蔬菜、果品、油料生产,促进经济作物增值增效,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青贮玉米等优质饲草生产,培育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二是做大做强高效特色产业。湖北省各地要因地制宜,立足资源禀赋,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培育“名优特新”经济作物,促进蔬菜瓜果、茶叶蚕桑、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药材和特色水产、畜禽养殖等产业提档升级,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带和示范基地。推进优势特色农业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建设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原产地保护基地;三是推进湖北省畜牧业提质增效。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要求,注重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一批以规模化养殖为基础,以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为发展方向三产融合发展的现代畜牧业产业基地。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激活乡村生产多要素
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改革和创新。想要实现湖北省农业农村跨越式发展,必须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一是激活集体资产要素。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二是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构建企业与农户利益紧密联结机制,探索发展“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发展区域性乡村产业融合互动示范区。大力开发农业多功能,通过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三是创建城乡要素流动平台。鼓励通过租赁、合作等方式,实现农村闲置资源的资本化,增加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研究出台促进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相关政策措施,增强“三乡”工程等就业创业项目的吸引力。加强对现有涉农强农政策资金的整合,全面落实现有支持措施,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激励、引领作用。
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培育农业农村新动能
以产业融合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一是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纵深化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及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主产区、产业园区集中,加快形成农产品加工优势产业带,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示范县、示范园区、示范企业,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扩大实施区域和设施范围;二是积极促进湖北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档升级。大力改善湖北乡村生态环境,重视湖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完善农村生活设施,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各类资产资源资本和政府扶持资金等,通过市场化运营,推进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拓展观光采摘、休闲体验、休闲垂钓、科普教育、文化创意等多种功能,推动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特色农业、高效农业、高科技农业等农业园区进行主题农业公园、田园综合体建设;三是湖北省大力发展多元化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培育各类服务组织,加快发展智慧农业、定制农业、体验农业等新业态,提高其专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水平,支持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农业市场信息、农业投入品供应、绿色生产技术、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作业及维修、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等服务,鼓励提高其专业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完善支农扶农机制,强化乡村产业保障力
乡村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而农业是乡村产业的基础。湖北省农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补齐农业发展短板。一是改革政府金融支持模式。政府要用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资金扶持,农村信息化等农业经营性项目实行谁建谁管、谁受益谁投资的管理模式,采用银行贷款贴息和政府担保的金融支持方式;二是制定具有吸引力的农业投资优惠政策措施。逐步推进基础设施等乡村现有相关要素资本化试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乡村,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创新农业发展资金投融资方式,搭建社会关心乡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的开放平台,让新的经营主体成为乡村建设的主体;三是创新农业发展资金投融资方式。政府投入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加大,用“小资金”撬动“大资本”,引导带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农业发展,用土地等要素引导资本有序进入乡村,引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农业农村建设,解决基础设施等农业方面投入长期不足的问题;四是大力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扩大农业生产全过程社会化服务创新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的试点范围,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的服务,通过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方式带动农业产业科学有效发展,加大对农业农村信息化和农产品保鲜、仓储、物流等建设支持力度,补齐农业社会化服务短板,减少乡村产业面临的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
构建科技服务体系,增强创新驱动新动能
湖北省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要抓住农业科技创新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两个关键。一是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模式。要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乡村产业发展模式,把使用有机肥、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绿色生产方式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再生稻种植新技术,农机农艺融合、农业信息化、农作物秸杆还田和综合利用、畜禽业粪便综合利用技术、稻田综合种养模式、畜禽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渔业标准化生态养殖模式等成熟的新技术新模式;二是加强“产、推、研”结合,建立多元化、社会化农业推广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研机构深化改革,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积极推进农业科研、推广产业化。通过政策扶持吸引科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农业推广机构、科研院所和高校及其专家开展农业技术开发与服务活动;三是创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以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为主导的“多元化”科技服务体系,在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期的五年内,要继续加大湖北省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的建设,提升科技服务农业水平。同时将湖北省农业院校、科研机构、农业企业科研试验所(室)、科技大户纳入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一视同仁给予大力支持,创建具有湖北特色的“一主多元”农业科技服务体系。
总结三乡工程经验,促进乡村产业新发展
湖北省近年来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三乡”工程贯彻了新发展理念,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带动更多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有效途径。一是要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促进农业农村新兴产业发展。通过“三乡”工程为农业农村带来资金、技术和人才,激活土地、环境、农耕文化、闲置房屋、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引导“三乡”主体与村集体、农民开展股份、租赁、流转等合作发展,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加快转变,通过休闲养生、观光旅游、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农产品深加工、农业农村信息等新的业态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实现乡村三产有机融合;二是破解当前农业农村的突出问题。通过实施“三乡”工程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为广大农村带来大量的就业岗位,帮助大批农民就近就业,为农民增加了收入。通过“三乡”工程,逐步解决农村长期想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三是为农业农村跨越式发展培育更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实施“三乡”工程,进一步完善土地、财税、金融、技术、人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扶持体系,重点加大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鼓励各类人才领办和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现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水平。
加强农业品牌建设,强化品牌引领新动能
农产品品牌建设是发展高效特色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湖北作为农业大省,市场竞争力却不高,必须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战略,提高湖北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一是制定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农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实施荆楚农优品工程,整合区域农业资源,着力打造10个荆楚农优品区域公共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200个产品品牌,通过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的农产品品牌战略实施机制,构建农业品牌体系,提升产业素质和品牌溢价能力。结合农业生产园区建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培育粮棉油、肉蛋奶等“大而优”的大宗农产品品牌,创建地域特色鲜明“小而美”的特色农产品品牌;二是加强知名品牌保护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品牌主体加快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规范品牌创建标准。创新民间投资机制,推动资源要素在品牌引领下集聚,形成品牌与园区共建格局;三是实施精准营销服务。全面加强品牌农产品包装标识使用管理,提高包装标识识别度和使用率。充分利用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促销平台,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拓宽品牌流通渠道,扩大品牌农产品市场占有率。通过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建成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以上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全省农村电商销售额过千亿元。

引导资本下沉农业,营造良好的双创环境
加快乡村产业发展,实现乡村产业振兴,需要为发展现代农业注入新要素,但光靠乡村自身的力量不够,要通过市场的办法,引导全社会的生产要素参与乡村振兴,同时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程序,为农业农村“双创”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一是规范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范围、程序,只要不改变土地性质、不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农业发展项目,就要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不设歧视性门槛。规范进入程序,简化审批备案手续,为社会资本进入农业提供快速通道;二是制定农业农村“双创”优惠政策,营造农村“双创”良好投资环境,保障“双创”合理用地需求,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推动将双创贷款需求纳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和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建立多层次创业融资基金;三是强化政策激励保障,营造农村“双创”良好制度环境,积极落实中央支持双创政策大礼包,推动出台落实一系列配套政策。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框架内,清除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政策性障碍。
创新行政服务方式,推行政府服务高效率

激活农业农村生产要素、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对政府的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优化办事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具有审批事项的部门按照“流程最短、质量最优、效率最高”的原则,确保审批事项合法有效、规范运行。在办事过程中,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流程、审批时限、审批方式、审批条件进行整合、优化、重组和改造,实现行政资源的动态提升和合理配置,简化办事程序、规范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咨询查询、延时办理、预约办理等服务方式。通过政务服务方式的创新,优化和改善乡村投资环境。建立农业行政服务信息库,跟踪服务,释难解疑;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健全工商、信用、安全、金融等重要信息的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度,规范服务流程,为经营主体提供便捷、高效、规范的行政服务,为湖北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站全局高度加强领导,优化配置聚强大合力
湖北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产业振兴的重要意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建立方案实施的组织协调机制。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优化资源配置,形成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

强化财政保障。各级都要加大投入力度,为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政策和资金保障。加强财政支农政策顶层设计,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及使用绩效监督,各类涉农基金向乡村产业倾斜。优化资金支出结构,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建立覆盖各类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支持县级政府将各级各类涉农资金向乡村振兴战略聚集聚焦,集中力量办大事。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和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止借乡村产业振兴之名大举借债,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

优化提升金融服务,完善落实土地政策
支持工商资本进入乡村产业领域。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机构的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信贷保障。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增加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稳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规模,探索创新信用互助模式。

逐步提高土地出让纯收益用于乡村产业发展的比例。鼓励各地探索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具体办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释放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红利,通过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烘干、仓储、机库等设施建设用地,优先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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